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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北京大学招商证券未来领袖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支持北京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助力北京大学人才培养事业,激励北大学子不断进取、追求卓越,招商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学合作设立“北京大学招商证劵未来领袖奖学金”,奖励北大优秀研究生,提供从入学开始的领袖人才成长支持。现将本年度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 2016级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院系和专业:

院系

专业

00001数学科学学院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

00017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00025经济学院

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

00028光华管理学院

金融硕士

00029法学院

法律硕士

00047深圳研究生院

法律硕士,金融硕士

00048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不限

00062国家发展研究院

不限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 成绩优秀,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3. 无违规违纪及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三、奖励额度及发放

各院系的推荐名额总计为不超过40人,本年度将评审出20位获奖研究生,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奖学金将于评审结束后一次性拨付至获奖者农行金穗卡中。

各院系的推荐名额数已录入研究生奖助管理系统,可与所在院系教务老师进行查询。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1.奖学金的评定须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 各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或成立专门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3. 申请人填写《“北京大学招商证劵未来领袖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院系该项工作的负责老师,具体时间由各院系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4.院系评审结束后,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报送推荐名单。 
  5.研究生院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资格复核,教育基金会组织该项目的最终评审(差额),并确定获奖名单。 
  6.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7.第一学年结束后,获奖研究生应对年度学习、科研和参与社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总结。

 

五、材料提交

各院系于2016年10月20日(周四)之前将下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522),邮箱grsjzb@pku.edu.cn;电话62753984,联系人:温蕊。 
  1.学生填写的《“北京大学招商证劵未来领袖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命名规则:“院系代码-学号姓名”,例如:“00001-1601219999王某某” 
  2.院系填写的《“北京大学招商证劵未来领袖奖学金”院系初评推荐名单一览表》(须注明推荐次序)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命名规则:“院系代码-一览表”。 

 

六、注意事项:

为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效用,此项奖学金的评定应与国家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科学实践创新奖、及其他额度较高的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评定统筹考虑,避免奖学金过度集中的现象。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6年9月1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20160908院系推荐名单一览表(院系填写).xls
  • 附件:北京大学招商证券未来领袖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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