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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现将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2017级和2018级博士研究生,下同)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录入与审核

1. 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2018-2019学年度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

研究生院进行预算分配所依据的标准和等级均为指导性意见,院系可在总预算范围内调整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覆盖比例。评定方案应体现促进竞争、激励优秀的原则。

2. 根据本通知及附件《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说明》的要求,以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组织评定工作。

3. 具体预算分配情况请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中进行查询。

4.201876(周五)完成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录入学业奖学金系统的设置奖学金等级与金额奖学金评定两个界面(见《2018版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5. 录入完毕后,请致电培养办公室,培养办将尽快进行评定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老师即可导出并打印《2018-2019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发放信息表》。

二、公示与报送

1.各院系应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2018711日(周三)前,各院系将下面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522室),电子版发送至:grsjzb@pku.edu.cn,联系人:张林、温蕊。

1)《北京大学2018-2019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及情况反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2)《2018-2019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冲抵/发放信息表》纸质版,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和主管院长(或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学费缴纳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生学费缴纳实行收支两条线,从2014级研究生起,所有研究生须自行缴纳学费。

四、特别注意

1.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否则可能影响学生报到注册。

2.学业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3.明确奖助工作学校教育,育人为本的基本导向,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

 

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电话:62753984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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