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2008年度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的工作安排,通过我校初步审核的推荐名单已通知到各院系,现将被推荐者进行网上报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列入推荐名单的研究生,应于310-3月13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说明,进行网上报名,且务必于313日晚12之前完成并提交报名。

 

二、注册ID,我校学生注册的统一原则为小写字母pku+姓名全拼,如“pkuhefeng”(已注册者可不重复注册)

登陆以后,进入“欢迎使用个人申报子系统”界面,选择有关选项时应注意:

申报项目名称:我校学生均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原申请专项奖学金项目者,请选择具体项目名称;原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者,请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601-北京大学”。

 

三、填写报名系统中各子表的相关信息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填写子表“基本情况”时应注意:

  姓名(拼音):应填写大写字母,如ZHANG ZHIHU

  最高学历

申请类别为“联合培博士生”,请选择“在校博士”,

申请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请选择“应届硕士”或“应届本科”。

  入学时间

应届本科生、应届硕士生、直博生按实际时间填写,

硕博连读生按硕士入学时间填写。

在读年级

应届本科生、应届硕士生、直博生按实际年级选择,

硕博连读生,包括目前已确定要转博而尚未完成转博的硕士生,应按硕士入学时间计算年级,选择“博士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单位电话

校本部学生统一填写“010-62751352”,

医学部学生统一填写“010-82801405”或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单位地址

校本部学生统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北京大学”,

   医学部学生统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北京大学医学部”或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2、填写子表“申请留学情况”时应注意:

      申报项目名称:我校学生均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601-北京大学”。

      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原申请专项奖学金项目者,请选择具体项目名称;原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者,请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大项目、创新团队、985基地/平台、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请参考研究生院主页-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专栏的相关材料,结合实际填写;其中985基地/平台为我校学生必填项,务必填写相关的基地/平台名称

   3、填写子表“教育与工作经历”时应注意:

      “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应完整填写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教育经历;

如目前尚未获得学位,可填写“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

   4、填写“外语水平”、“主要学术成果”、“研修计划”、“国外导师简介”、“国内导师简介等子表时,务必参照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按要求填写。

5、填写其他信息子表时,需要在外方院校正式注册、双方院校签定联合培养协议、双方院校签定共同授予学位协议,以及其他有用信息,请在该表中写明相关内容。

 

四、网上报名各环节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提交

在网上报名提交后,系统将生成《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含《单位推荐意见表》)。被推荐者应打印申请表,签字后,到所在院系盖骑缝章(须用院系公章)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研究生院发到各院系统一填写,被推荐人可不再打印提交。

 

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何峰(62755598),胡晓阳(62751352)。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8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