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研究生教学用书”立项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遴选2004-2005年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通知》(教研司〖2004〗21号文)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研究生教学用书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教材一般为在一级学科内培养方案中确定的通用性较强、能够跨二级学科开设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材,其编写工作应由该一级学科中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的学者主持进行。
二、已在本单位试用一段时间且教学效果显著、已正式出版或新近编写完成,但尚未安排出版的教材,均可申报作为“研究生教学用书”推广使用。
三、每个一级学科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推荐1-2部教材申报立项;选报原则应遵循教研司〖2004〗21号文第二款的要求;本次遴选和推荐原则上不受理相同教材的二次申报。
四、拟申报立项的教材,应严格按照教研司〖2004〗21号文第三款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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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推荐意见(一式二份)(说明申报教材的编写原则、特点和使用范围,经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审查、签字,加盖本院(系、所、中心)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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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表(一式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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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或讲义(一式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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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意向声明(一式二份)。
并请务必于2004年11月8日(星期一)前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109室)。联系人:黄宗英;电话:62753984;Email: grshzy@pku.edu.cn
。
五、
每部教材的评审费为500元(可交内部支票)。
附:以下文件和附件可在网上下载: www.moe.edu.cn网站中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页上“最新文件”中。
(1)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推荐、遴选2004-2005年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通知》(教研司〖2004〗21号文)
(2)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遴选2004-2005年度“研究生教学用书”评审收费的通知》(学位中心〖2004〗55号文)
(3) 附件一:“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表
(4) 附件二:著作权转让意向声明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