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单位人员旁听研究生课程的暂行规定
为了满足外单位人员旁听我校研究生课程的需要,加强对旁听研究生课程工作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 凡旁听我校硕士生课程的人员,须是外单位在读硕士生,或具有大学毕业文化程度人员;旁听我校博士生课程的人员,须是外单位在读博士生,或具有硕士毕业文化程度人员。
二. 旁听研究生课程收费标准:
1.博士生一外英语每学期收费2000元(课程安排为一学期,4学分,外教授课);
2.博士生、硕士生一外(俄、日、德、法)每学期收费1500元(课程安排为一学年,4学分。第一学期成绩85分以上,第二学期可免修);
3.博士生、硕士生二外(英、俄、日、德、法)每学年收费3000元(课程安排为一学年);
4.硕士生一外英语(课程安排为一学期,4学分)、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专业课按每学分400元收费;
5.经研究生院教务办公室批准不随班听课,只参加课程考试的,按每学分200元收费;
6.旁听生考试未通过,需要重新学习的,按每学分200元收费;
7.选修实验性课程或需要使用设备的,根据开课院系的标准另交实验费、上机费等。
三. 办理旁听课时间: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两周内为办理旁听手续时间。
办理旁听课程序:
1.到研究生院教务办公室(2112室)领取或登陆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培养-下载区下载《北京大学接受外单位人员旁听研究生课程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每人不论选修几个院系的课程,只填写一张表格);
2.到开课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查询课程表,填写申请表;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如:一外、二外、政治理论课等直接在研究生院办理
3.填妥的申请表由开课院系审核、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并盖章;
4.持①本人单位介绍信(或在申请表中“所在单位意见”一栏中由单位签署意见) ②由开课院系签署意见的申请表 ③听课费到研究生院教务办公室开交费单;
5.到学校财务部交费,持①交费单回执 ②收据 ③一张1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到研究生院办理听课证。
四. 凡办妥旁听手续者,一般不予办理退课手续。
五. 旁听生必须遵守我校各项规定,凡违规、违纪的,将取消其听课资格。
六. 旁听生应持旁听证在指定的班级听课,未经研究生院教务办公室批准,不得自行改选其他课程;旁听生不得随意涂改或将听课证转借他人,违者按第五条规定处理。
七. 由于条件限制,学校不负责为旁听生办理食宿和图书资料借阅等事宜。
八. 研究生院教务办公室每年4月和10月开始,为上一学期的旁听人员办理《北京大学旁听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到校领取成绩单的,需凭听课证到研究生院2112领取(建议先致电62751358查询成绩,并约定领取时间);需要邮寄成绩单的,应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将听课证交到研究生院并留下通信地址。
九.旁听生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学校可承认其入学以前2年内的旁听课程成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免修相应课程,但不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