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春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相关说明
2007年春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 领取毕业证书时应携带下列各项材料:
1. 离校转单(已盖好各部门章)
2. 研究生证(不收回,按要求盖“毕业留念”和剪去一角作废。如有丢失,将按有关规定罚款100元)
3. 2003级(含)以前各级定向或委培的研究生均须出示入学协议上的委托/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的公函,
注明“同意XXX本人前来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按协议规定在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后将证书寄回原单位。
4. 委托他人领取,应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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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别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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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级(含)以前各级委培、定向、在职研究生 |
研究生院2105室 |
研究生院是离校转单的最后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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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研究生 |
所在院系 |
毕业生不用到研究生院,离校转单上研究生院章不盖,所在院系是最后一步。 |
三、 时间
1、在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书的研究生:
2、其他研究生:根据所在院系的具体安排。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