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度

“北京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第一批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200795《关于落实2007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的通知》以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的内容,研究生院已对925日前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复核,并最终确定了本次拟给予资助的叶乐天等11个院系的20名研究生(名单见附件)。

请拟接受资助研究生按下面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回国后持参会总结、护照及在外参会的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办理资助拨款手续,领取《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

2、资助款项将以研究生个人名义拨至研究生所在院系。受资助研究生持研究生院签发的 《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和国际合作部所发的《北京大学出国任务批件》到所在院系财务报销相关费用。

3、未成行者本次资助资格将自动失效。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710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