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若干注意事项
凡毕业的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当年的具体通知)到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红二楼2105室)办理领取毕业证的有关事宜,届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 离校转单(已盖好章的)
2. 学生证(如学生证丢失,根据研究生手册上的有关规定,罚款100元)
3. 委培定向学生附加下面手续
(1) 需交单位人事部门公函,同意其本人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无单位介绍信的,由本人填写信封(邮编、单位名称、地址),收信人应为“人事处(部)负责人”(不写具体人名)。信封封口处写姓名、学号。
(3) 介绍信或信封上的单位必须与入学协议上的单位一致。
4. 请人代领者应附加下面手续:
(1) 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2)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