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理 出 国 (境) 手 续 须 知
公派交流学习申请及备案手续(毕业班第二学期一般不予办理)
1、《北京大学学生出访申报表》原件+复印件(由研究生院网页上“出国管理”中下载);
2、邀请函中外文原件及复印件(英文邀请函不需翻译);
3、持研究生院签字盖章的《北京大学学生出访申报表》及邀请函到国际合作部办理相关手续;
4、无论有无护照均需办理上述手续。
自费出国旅游、探亲及访友(毕业班第二学期一般不予办理)
1、《北京大学学生假期出国(境)旅游、探亲、访友申请表》(由研究生院网页上“出国管理”中下载);
2、出访日期必须是校历规定的假期;
3、在院系办完手续后可直接去户口办领户口,不用在研究生院办理手续。
研究生院办理上述事宜的时间、地点:
地点:培养办公室(学籍管理),红二楼2105室
时间:每周二、四上午
电话:62751352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