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办理在学证明的若干注意事项
一、有关的要求:
1、 在学期间公派出国开会、交流等:
持学生证、对方的相关要求和“北京大学学生出访申报表”。
2、 毕业班学生申请毕业后自费出国留学:
(1)每年4月30日前,持学生证和个人申请,由导师签字同意,并由院系盖章。
(2)4月30日后,持学生证和就业指导中心证明。
3、 港、澳、台和留学生:持学生证。
4、 其它情况:
持本人书面申请,由导师签字同意,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盖公章。
5、 在上述情况下,在学证明每学期免费办理一份,超过部分每份收取10元。
二、办理时间:
每周二、四上午。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