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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申报通知

各学院(系、所、研究院):

为促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推荐,具体名额不限。

申报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申请人应为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人员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8310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

5、申请人在外交流期间学生也必须在外,访问时间不少于四周,资助期限一个月。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申请材料清单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8(实施方案);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9(申请材料及说明)

注意事项:

1201936日前,拟申报本项目的老师应取得外方邀请信和外方合作导师情况介绍。

2、各院系应于201936日前,将附表博导项目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23)。

3、申报人员应于2019310-320日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完成报名工作。

42019331日前将材料(包括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邀请信、外方合作导师介绍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上述1-4的时间安排,同高水平的项目工作安排。

联系人:李萌董新,62755598(新太阳学生中心423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2

附表

推荐院系:

姓名

出生年月

联系方式(电话、电邮)

合作院校

外方合作导师简要情况

被推荐导师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

 

 

 

 

 

 

 

 

 

 

 

 

 

 

 

 

 

 

 

 

 

相关附件
  • 附件-博导项目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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