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学院(系、所、中心):
日前,接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08〕6号),自2008年开始,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北京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年评选出5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给予表彰和奖励。此项工作系落实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意见》(京教研〔2008〕1号)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我校的博士生培养工作具有良好的影响。因此,学校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此项参评工作。现将我校的参评办法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 本次评选为限额推荐,北京市下达给我校的推荐指标为10篇;我校原则上从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推举(学科推荐范围见附表)。
2. 评选的范围是
3. 各相关学院(系、所、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评选标准,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出来。
二、评选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中“二、(二)评选标准”。
特别注意:论文内容应紧密结合北京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先进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卫生、节能减排与清洁能源、城市建设、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等领域的论文,要优先考虑。
三、具体安排
1. 在
2. 在
相关书面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8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不得用塑料封皮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3) 3000字左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3)。
(4) 有关证明材料(附件2的注1)、作者及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4)依次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8份,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5)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初选汇总表(附件5)1份。
(6)作者及指导教师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格式),数据库结构说明(附件6)。
四、注意事项
1. 此项“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与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评选体系,二者并无必要的联系;
2.
“北京市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是在学术高水平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内容与北京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密切相关的论文;
3.
据悉,北京市对评上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相关奖励力度可望与教育部评选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力度相当。
文件、表格的下载网址: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联系人: 顾晓玲(文科类): 62767133 grsgxl@pku.edu.cn
黄宗英(理工类): 62751361 huangzy@pku.edu.cn
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附: 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研〔2008〕6号)(含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