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
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可以在学位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里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办理有关手续。学位办公室接收论文的时间是每年3月份和9月份的第三周,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答辩的手续:
(1) 提交论文前,申请人从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pku.edu.cn)下载并填写《北京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一式两份)和《北京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信》,请所在单位在有关栏目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须取得所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两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北京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信》,推荐人应了解申请人所提交论文的实际过程或曾指导其论文,着重从论文水平方面填写推荐意见)。推荐信应由推荐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证明其从事专业及职称,直接寄送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或密封后由申请人送交学位办公室。
(2) 正式申请论文答辩时,申请人应交纳申请手续费150元,初审费300元,并提交下述材料:
(1)《北京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一式三份);
(2)《北京大学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信》两封;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6年之前参加考试的),或外语考试合格编号(2006年及以后参加考试的);
(5) 学科(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综合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6年之前参加考试的),或综合考试合格编号(2006年及以后参加考试的);
(6) 学位论文12份;
(7) 提交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
提交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蓝色背景)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申请人学号、姓名;同时将相应的证件照片电子版文件(不大于50K),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grsxwb@126.com,邮件题目格式为:申请时间(yyyymm)—申请人学号(S05xxxxx)—申请人姓名(XXX),例如:200803—S0528000—张三。
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被接受,申请人须交纳组织论文评阅、答辩所需费用,合计6000元整。
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8年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