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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33次会议

201815日下午,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33次会议在办公楼103会议室召开,24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北京大学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林建华主持。

会议审议了20181月的学位授予工作。继续教育部、研究生院和医学部分别汇报了拟授予学位的总体情况。部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详细汇报了在学位审核工作中,论文评阅出现差评或在评阅、答辩和分会表决过程中存在异议的学生情况。与会委员就学位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经投票,委员会决定授予171人博士学位、552人硕士学位、1855人学士学位。

会议审议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情况。2014年,我校各院系先后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四年来,17个学术学位授权点、8个院系结合国际同行评议完成了合格评估;29个学术学位授权点、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校本部19个牵头院系、26个相关院系和医学部结合诊断式自我评估完成了合格评估。各院系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准备自评材料,召开专家评估会,制定改进方案,完成自评报告,做了大量扎实的、基础性的重要工作。通过合格评估工作,各学科明确了办学方向,找到了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国际化等方面建设的抓手,并将进一步反思、整改和提升。会议审议了各学科的自评报告,结合学科具体情况讨论了学科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调整措施。经过投票,已经完成合格评估的哲学等46个学术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等1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通过审核。接下来,各学位授权点的自评报告将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公示,2019年,教育部将对这些学位授权点进行抽查。

会议审议了申请撤销应用化学二级学科硕士点的事宜。经投票表决,委员会决定我校撤销应用化学二级学科硕士点。

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设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方案。目前,校本部有22个院系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学校将根据“学科相近、便于管理、有利发展”的原则,按照“聚类”方式增设若干专业学位分会。同时,学校将成立“北京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校专业学位教育的宏观指导与管理。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北京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稿)》。在原文件基础上,修订稿体现了我校多年来工作程序的变化和国家政策的变化,相应条款均做了修订与调整。

会议通报了我校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的结果,在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单位将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会议还通报了我校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的结果。在本轮评估中,北京大学被评为A+的一级学科数量为21个,评为A类的一级学科达到学校一级学科总数的70%A+学科数量和A类学科占比均居全国高校之首。同时,学科评估结果也暴露出我校学科建设中的一些问题,下一阶段,研究生院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共同结合学科评估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以期对我校的双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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