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使用考试用具的通知

 

报考北京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除使用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参加入学考试以外,还可以根据以下说明携带相应的考试用具:

 

一、以下所列考试科目可以使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算术计算器:

1.     教育部统一命制的数学(一)、数学(三)、数学(四)、综合能力(MBA考生用题)。

2.     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工学院自行命制的全部专业课。

3.     生命科学学院:物理化学。

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化学、大气物理学基础、普通化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基础。

5.     人口研究所:人口学综合考试(一)、(二)、(三)、老年学综合考试。

6.     医学部:卫生综合、化学综合、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无机化学。

 

除以上科目以外,其它考试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二、报考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数字艺术创作方向命题创作专业课考试要求

校方提供4开素描纸两张,草稿纸(8开)一张,考生自备画具(画板、直尺、铅笔、橡皮等)。考生严禁携带参考书、图片、速写本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