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大学国际关系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及全球化过程的不断深入,我国需要更多的既有战略眼光又有实践经验的、对国际关系学有较深研究的专门人才。为了适应这种需要,为在职人员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我校国际关系学院将于2008年招收20名国际关系专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对象
中央和地方机关、各新闻单位、企事业单位和涉外部门长住北京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只限在北京地区长住人员。
四、报名
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
考生可于网上报名48小时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查看报名结果,同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及方法请于
也可于
请事先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旦报名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代码为“024”;专业:国际关系,代码为“030207”。
五、初试
2008年1月下旬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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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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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俄语、日语 英语考试范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规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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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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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入学后,作为第一外国语的俄语或日语不再安排单独上课,须与全日制学生一起上课,因工作不能按时上课的学生责任自负。
六、复试
复试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进行,将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 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
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七、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不转档案和户口。
八、培养
1、北京大学对在职攻读研究生实行统一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三年。
2、学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上课时间暂定为周一至周五1至2个下午以及周六、周日全天。
3、采用完全学分制,总学分为37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4、学习期间食宿、医疗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解决,费用自理。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三年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学费标准
按本简章招生为不设奖学金项目,学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每人每学年学费2万元。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考生可浏览北京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内地)查询考试科目链接的参考书目。
十三、联系办法
电 话:010-62751636
地 址:北京大学西门勺园对面国际关系学院大楼A118室
通讯处: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