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大学理工科各院系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
简 章
2008年,北京大学理工科各院系、学科、专业,将采用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继续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凡北京大学理工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2008年均继续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请见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学士学位获得者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硕士学位(及以上)获得者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8年。
三、学费
按照2008年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每学年40000元人民币。
四、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
免学费,免住宿费,每月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生活费,提供医疗保险,具体规定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2、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免学费,其他费用自理。
3、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评审。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须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4、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六、申请时间
七、提交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表格要按照要求填写,并贴照片.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oir.pku.edu.cn/或www.csc.edu.cn;
2、学位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1500字左右,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oir.pku.edu.cn/ ;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oir.pku.edu.cn/ ;
6、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1)学士学位获得者,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一般需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含6级)以上成绩单复印件;
2)硕士学位(及以上)获得者,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如母语为非英语,需提交TOEFL(600分以上)或GRE(2000分)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申请材料还包括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留学生办公室。
申请者一般最多可以申请我校一个学院(系、所、中心)两个相近专业内相应的四个研究方向。
八、申请费用
申请费为800元人民币。只接受现金或银联卡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不予退还。
九、取得参加复试资格
由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
十、复试
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成复试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复试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复试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选拔,向院系招生委员会提交初步录取名单。
十一、录取和入学
1、研究生院根据复试结果,在2008年7月中旬公布录取名单。
2、留学生办公室2008年7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十二、入学时间
2008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大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十三、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