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商学院

2008年北京大学经济学-香港大学金融学双硕士项目

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体系相互依存的进一步加深,我国急需既熟悉中国国情,又深谙市场经济学理论和金融学知识的专门人才。为满足社会需求,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08年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合作,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西方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商学院培养。

本项目旨在培养一批既有扎实的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有独立研究和分析能力,又对现实经济问题有很好的把握,熟悉金融体系,掌握金融工具的高层次金融和经济管理人才。同时,为学生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及从事专业经济或金融研究奠定基础。

招生计划:80人(含接收推荐免试生30名左右)。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办法,请见我校《关于申请和接收200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三、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浏览北大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3.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081月下旬。

招生院系:深圳研究生院商学院(047

    业:西方经济学 (020104)

考试科目:101政治;201英语; 303数学(三);

929经济学(宏观和微观)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硕士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

4.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由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决定。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学费由本人或由工作单位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

    1、本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养。授课教师队伍由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的知名教师共同组成。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者,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证书。

    2、课程主要有: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产业组织、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公共财政学、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中国经济改革、财务报表分析与商业道德、资产定价、金融数学、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公司并购与重组、金融工程学、金融市场与监管、利率建模、信用风险管理、投资学、高级财务管理、商业银行与房地产金融、专题研讨等。

    3、授课老师:依托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共同组成教师队伍。其项目主管为北京大学副校长兼深圳商学院院长海闻教授。

 

八、学费

    学费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第一、第二、第三学年注册时分别交纳3.5万元、3.5万元和3万元。

 

九、住宿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住一室(29.23平方米/室),实行公寓式管理,费用自理。

 

十、研究生的助学金与奖学金

学生在深圳就读期间,每月可享受1000元助学金,助学金按每年十个月发放。助学金总额可达3万元。

杰出考生及优秀在校生可获得1-3年的学费减免或助研、助教奖学金。

 

十一、招生咨询

    话: 075526032160; 075526032124

校内地址:北京大学红三楼3112室,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邮编:100871

深圳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邮编:518055

    : szgb.pku.edu.cn,    www.szpku.edu.cn
E-mail: liy@szpku.edu.cn;   yangcy@szpku.edu.cn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