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助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新学期伊始,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和助教聘任工作即将展开。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请
1. 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实际选课情况申报本单位的助教岗位数,选课人数40人可申请1个助教岗位,选课人数低于15人的课程不得申请助教岗位。
2.具体规定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与申请管理办法》(http://grs.pku.edu.cn/document/20101108163859774384.doc)和《关于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的实施细则(修订版)》(http://grs.pku.edu.cn/jzgz/wjhb/zy_zj/24637.htm)
3. 2016年9月27日(周二)前,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的申请根据教务部的要求进行。
二、助教聘任
1. 各单位根据实际批准的助教岗位数聘请课程助教,实际上报岗位数不能超过学校批准的岗位数。
2. 2016年9月30日(周五)前,在系统中完成课程助教岗位的分配工作。
三、其它事项
1.已经硕转博的学生,务必填写博士学号;
2.原则上不允许本科生担任助教,个别特殊情况仅限本科四年级学生,同时院系应提交书面说明;
3.原则上每位研究生承担不超过一个助教岗位,每个助教岗位的周工作量为12小时,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执行。
4.2016年9月30日(周二)前将《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申请表》、《本科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纸质表格交至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522室。
5.助教岗位的酬金为每个岗位800元/月,按5个月/学期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为2016年10月发放9-10月两个月的助教津贴,11至12月每月下旬、2017年1月上旬发放当月的助教津贴。
6.聘任助教时,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考虑家庭贫困生,以缓解其生活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7. 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62753984,或发邮件至grsjzb@pk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