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闳材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我校设立了科学实践创新奖和闳才奖学金。现将2016-2017学年度上述两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奖助学金基本情况
科学实践创新奖 | 闳材奖学金 | |
申请资格 | 1. 按时注册并处于基本学习年限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单列项目研究生(包括2016级研究生); 2. 单列项目体情况咨询院系教务老师; 3. 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秀、实践创新能力突出。 | 1.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2016级研究生); 2. 品德优良,学业勤奋; 3. 家庭经济困难; 3. 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
奖助额度 及发放 | 10000元/人/学年,颁发荣誉证书。(光华、法学院继续按照原先的配套方案评定奖学金,由两个院系在已经获得本院系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学校只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不支付奖学金金额。) | 5000元/人/学年 |
名额数目 | 根据院系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在校生规模确定 | 全校不超过200人。 |
备注 | 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学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的评定:(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者;(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3)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4)停学、休学、 出国超过(含)6个月者;(5)有其他损害学校声誉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者。 | 1.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经济困难研究生;②未获得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补助等其他资助的研究生; 2. 原则上不资助:①已经获得校级二等学业奖学金(含)以上者;②档案未转入北京大学的研究生; 3. 院系在评审时请注意兼顾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以上奖助学金均暂不适用于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 ||
申请 截止日期 | 申请人根据院系工作安排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 |
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日期 | 10月21日(周五) | 10月21日(周五) |
提交表格 | 1. 学生填写的《北京大学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表》 2. 教务老师从系统“专项奖学金管理”中导出的“科学实践创新奖”汇总表格 | 1. 学生填写的《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申请表》 2. 教务老师从系统“专项奖学金管理”中导出汇总表格 |
奖学金 发放 | 发放50%,来年3月底发放50%。金额为5000元/人/次,并颁发荣誉证书 | 获奖名单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一次性拨付5000元/人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 |
二、 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格(见附件),按所在院系的工作安排,提交至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2. 各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由教务老师按上述提交表格要求于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奖助办公室。
3. 研究生院组织审议确定获奖名单。获奖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负责将奖学金下发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
三. 其他事项
1. 在学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记录者不能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2. 申请者需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被取消获奖资格。
3. 每项奖助学金各院系分配名额,请各院系教务老师登录“奖助管理系统-预算信息查询中”查询。
4. 研究生院奖助办联系人:温蕊,电话62753984,邮箱grsjzb@pku.edu.cn。
研究生奖助办公室
201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