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北京大学招商证券未来领袖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支持北京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助力北京大学人才培养事业,激励北大学子不断进取、追求卓越,招商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学合作设立“北京大学招商证劵未来领袖奖学金”,奖励北大优秀研究生,提供从入学开始的领袖人才成长支持。现将本年度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 2016级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院系和专业:
院系 | 专业 |
00001数学科学学院 |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 |
00017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 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00025经济学院 | 保险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 |
00028光华管理学院 | 金融硕士 |
00029法学院 | 法律硕士 |
00047深圳研究生院 | 法律硕士,金融硕士 |
00048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不限 |
00062国家发展研究院 | 不限 |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 成绩优秀,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或参与社会实践,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3. 无违规违纪及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三、奖励额度及发放
各院系的推荐名额总计为不超过40人,本年度将评审出20位获奖研究生,奖励金额为3万元/人。奖学金将于评审结束后一次性拨付至获奖者农行金穗卡中。
各院系的推荐名额数已录入研究生奖助管理系统,可与所在院系教务老师进行查询。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1.奖学金的评定须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 各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或成立专门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3. 申请人填写《“北京大学招商证劵未来领袖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院系该项工作的负责老师,具体时间由各院系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4.院系评审结束后,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报送推荐名单。
5.研究生院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资格复核,教育基金会组织该项目的最终评审(差额),并确定获奖名单。
6.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7.第一学年结束后,获奖研究生应对年度学习、科研和参与社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总结。
五、材料提交
各院系于2016年10月20日(周四)之前将下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522),邮箱grsjzb@pku.edu.cn;电话62753984,联系人:温蕊。
1.学生填写的《“北京大学招商证劵未来领袖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命名规则:“院系代码-学号姓名”,例如:“00001-1601219999王某某”
2.院系填写的《“北京大学招商证劵未来领袖奖学金”院系初评推荐名单一览表》(须注明推荐次序)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命名规则:“院系代码-一览表”。
六、注意事项:
为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效用,此项奖学金的评定应与国家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科学实践创新奖、及其他额度较高的各类专项奖学金的评定统筹考虑,避免奖学金过度集中的现象。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