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助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新学期伊始,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和助教聘任工作即将展开。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办法》、《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课程助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预算
各院系的助教岗位数已核算完成导入系统,具体分为总岗位数、17级以后博士生所占岗位数和助教总经费额度:
1、总岗位数
研究生院按学年岗位数进行预算,考虑到多数课程的开设以学期为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将学年助教岗位数换算成了学期助教岗位数。因此,管理系统中助教岗位分配处显示的为一学年两个学期总计的助教岗位数(查询路径“研究生奖助(新)-助教-本研岗位数分配”)。院系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两个学期统筹进行岗位分配,具体说明参见“助教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2、2017级以后博士生所占岗位数
从2017级博士生开始,每一年级的助教岗位预算占总助教岗位的20%。目前系统中显示的为按此标准计算的2017-2020级博士生的总助教岗位数。
注:如院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助教岗位至硕士以及17级以前博士生,则需调整岗位名额以及相应预算,岗位奖学金预算若减少1个助教岗位,则相应增加一个院系支持的助研岗位,院系须相应冻结4.9万/学年,具体操作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老师。
3、助教总经费额度
2017级及以后的博士生,助教岗位经费统一纳入岗位奖学金管理,因此在助教管理系统处不显示具体金额,此项总经费额度核算的是硕士生和2017级之前各年级博士生担任助教岗位的院系总经费额度。
4、针对2020-2021学年的情况举例说明如下:
A院系 |
学年岗位数 |
系统显示: 学期总岗位数=学年岗位数*2 |
预算总岗位数 |
50 |
100 |
2017-2020级博士生预算岗位数: 每级20%*4=80% |
10*4=40 |
系统显示:80=(10+10+10+10)*2 |
硕士生和其他年级博士生:20% |
10 |
系统显示:80000元=(50-40)*800元/月•人*5个月*2学期 |
按照预算结果,A院系共有50个学年助教岗位,其中,用于2017级以后博士生学年助教岗位有40个。考虑到课程按学期开设,系统中“总岗位数”显示为100,“17级以后博士所占岗位数”显示为80,由院系在两个学期中分配。用于其他研究生(所有硕士生及2017级之前各年级博士)的学年助教岗位数共有50-40=10个,即:2020-2021学年度,A院系用于其他研究生发放的学年总助教津贴预算共计(50-40)*800元/月·人*10个月 =80000元。
二、助教岗位设置与助教聘任管理
1、助教是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和支持课程建设的重要资源,各院系应成立由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的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原则上针对基础课、必修课、核心课等院系重点建设的课程设岗。严格按照《北京大学课程助教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助教岗位总数及开课情况,确定总岗位数在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的分配,并核定课程助教岗位,制定各类岗位的相应职责。
2、各院系依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组织进行助教聘任工作。
3、助教的基本职责包括:协助备课、听课和课堂教辅、习题课教学、讨论课组织、实验课教学、批改作业和协助组织考试,以及其他与课程相关的工作。
4、每位研究生承担不超过一个助教岗位,每个助教岗位的周工作量不少于12学时,每学期约17个教学周的工作量。
5、承担助教的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助教培训。本学期,将在助教岗位确定后,针对即将上岗的研究生统一进行助教培训(已通过培训的学生无需参加),具体通知另行通知。
6、原则上不允许本科生担任助教,个别特殊情况仅限本科四年级学生,同时院系应提交书面申请。
7、教务部和研究生院将组织助教的岗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下一年度的岗位数。
8、其他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课程助教管理办法》。
三、课程岗位及助教信息的录入
1、研究生院已在系统中录入总岗位数据和2017级及以后博士生使用的岗位数,各院系需将总岗位数分别分配至本科生课程和研究生课程 (2017-2020级博士担任的助教岗位数也应核算在内)。
2、分配完成后,录入每门课对应的助教名单和相应的岗位数。
注:
(1) 以上两步的具体细节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的《助教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2) 工作量不足的课程原则上不能设置助教岗位,工作量在0.5以下的岗位不允许设助教岗位,也不允许录入系统,院系可以助管的形式自行资助。
(3) 对于获得助教岗位奖学金的2017-2020级博士生,院系也需要在助教管理系统中录入,但系统中会自动将其发放金额置为0,学校按助教岗位奖学金进行管理。
- 2021年3月26日(周五)前,完成本学期课程助教岗位的分配与录入系统工作。
四、其它事项
1. 对于硕士研究生和2017级之前的博士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酬金为每个岗位800元/月,按5个月/学期发放。本学期第一次发放将在所有院系完成聘任工作后,于4月中旬左右发放3-5月的助教津贴,6月中旬左右发放6-7月的助教津贴。
2. 对于获得助教岗位奖学金的2017-2020级博士生,纳入岗位奖学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3. 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62753984,或发邮件至grsjzb@pk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