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研究院):
现将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录入与审核
1.自2023-2024学年起,学校调整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预算标准,由2.24万元/人/年增加至2.44万元/人/年。研究生院进行预算分配所依据的标准和等级均为指导性意见,院系可在总预算范围内调整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覆盖比例。
院系应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2023-2024学年度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评定方案应体现促进竞争、激励优秀的原则。
2.院系应根据本通知及附件《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说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评定工作。
3.院系可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中查询预算分配情况。
4.2023年7月4日(周二)前,各院系完成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录入学业奖学金系统中的“设置奖学金等级与金额”和“奖学金评定”两个界面(见《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业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
注:如有半年资格的研究生,请单独设置奖学金等级及半年的奖学金金额。
5.录入完毕后,请联系培养办公室进行评定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老师即可导出并打印《2023-2024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发放信息表》。
二、公示与报送
1.各院系应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2023年7月4日(周二)前,各院系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522室),电子版发送至:grsjzb@pku.edu.cn,联系人:刘柯、吴倩如、温蕊。
(1)《北京大学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及情况反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2)《2023-2024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发放信息表》纸质版,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和主管院长(或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特别注意
1.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否则可能影响学生正常发放。
2.学业奖学金与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电话:62753984。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