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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研究院):

现将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录入与审核

1.2023-2024学年起,学校调整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预算标准,由2.24万元//年增加至2.44万元//年。研究生院进行预算分配所依据的标准和等级均为指导性意见,院系可在总预算范围内调整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覆盖比例。

院系应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2023-2024学年度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评定方案应体现促进竞争、激励优秀的原则。

2.院系应根据本通知及附件《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说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评定工作。

3.院系可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中查询预算分配情况。

4.202374日(周二)前,各院系完成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录入学业奖学金系统中的设置奖学金等级与金额奖学金评定两个界面(见《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业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

注:如有半年资格的研究生,请单独设置奖学金等级及半年的奖学金金额。

5.录入完毕后,请联系培养办公室进行评定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老师即可导出并打印《2023-2024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发放信息表》。

二、公示与报送

1.各院系应对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202374日(周二)前,各院系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522室),电子版发送至:grsjzb@pku.edu.cn,联系人:刘柯、吴倩如、温蕊。

1)《北京大学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及情况反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2)《2023-2024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发放信息表》纸质版,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和主管院长(或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特别注意

1.请各院系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否则可能影响学生正常发放。

2.学业奖学金与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电话:62753984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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