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 English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回校报到手续办理流程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回校报到手续办理流程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11月修订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完成在外学业、按时回国后,在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交留学报告和外方导师评价意见

将留学报告和外方导师评价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grsdongxin@pku.edu.cngrslimeng@pku.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院系-CSC学号。

留学报告内容要求可参考(但不局限于)如下:留学期间学习经历和收获、研究心得和成果、生活体验、中外比较、留学院校体制和特点、本人有代表性的留学生活和工作照片、对北大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公派留学项目本身的反馈,等等方面。应是一篇可读性较强的报告,对他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格式要求:word文稿、字体为宋体小四、1.5倍行距,有专门的报告标题,篇幅一般应不少于3页。

外方导师评价意见由外方导师出具,对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学业、研究等进行评价,格式要求:有外方院校正式抬头的信函并有外方导师签字确认。

留学报告和外方导师评价意见电子版应在前往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手续前发送完成。

 

二、回校报到及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办理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回校后,应先到所在院系,向教务办公室和本校导师报到。

2、国家留学基金委学号开头数字小于2017的出国留学人员,从http://www.csc.edu.cn/chuguo/liuxuehuiguo下载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电子版,持护照及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第四栏(即留学人员国内推选单位审核意见栏),请院系教务负责人员、学工负责人员或教学主管副院长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安排栏里填写:回本校继续完成博士学业,并盖院系公章。2017年及以后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的留学人员不涉及保证金,不用办理该项业务。

3在院系教务部门报到后,持护照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活动中心423),维护出入境数据,开具回校转单。

同时,携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第四栏院系盖章页,由培养办工作人员对表中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2017年及以后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的留学人员不涉及保证金,不用办理该项业务。

如回国到达时间为非工作时间,可适当提前几日与研究生院联系,提供学号和准确的出入境日期,并委托在校同学提前代为办理回校转单,以便回校当天顺利入住和就餐。攻读学位留学人员无需办理此项手续。

4、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者,在国外取得学位后,按照留学基金委目前要求需到原推荐单位办理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的手续。先在原所在院系请相关负责人员在工作安排栏里填写:自主择业,或在已确定工作单位出具录用证明的基础上填写相应内容后,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审核和盖章手续。2017年及以后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的留学人员不涉及保证金,不用办理该项业务。

出国前户档暂存在北大的公派留学人员,建议应及时办理户档转出手续。

5使用申报国家公派留学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选择回国事项——申请提取保证金/回国报到”,将保证金证明表相关文件上传,无需邮寄纸质材料。2017年及以后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的留学人员不涉及保证金,不用办理该项业务。

需上传的相关文件有:

1)公派留学人员及其导师基本情况表;

2)留学总结及学术成果报告要点;

3)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4)国内推选单位审核意见;

5)留学期间所持护照盖有全部中国边防出(入)境章页的扫描件,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6)身份证扫描件。

网上提交后,留学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提取保证金审核状态http://www.csc.edu.cn/ppp/

 

三、其他

1、如有疑问,建议先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咨询,62755598

2、医学部相关手续直接在医学部研究生分院办理,并以医学部的相关规定为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