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答|调整后的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大学实施方案变化Q&A
Q:与之前的实施方案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A: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我校的实施方案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申报时间发生变化;2、申报程序和途径发生变化;3、受疫情影响的外语合格证明提交发生变化;4、部分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安排发生变化
Q:我向院系提交各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候是什么?
A:拟申报项目的研究生同学向院系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由各自院系确定,院系完成评审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8日。
Q:学校什么时候公布推荐名单?
A:4月10日,学校发布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的上报名单。
Q:我获得了推荐资格后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
A: 被推荐研究生应于2020年4月10日至30日晚24时前,列入推荐名单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完成网上报名。
Q:最终是否录取的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A: 国家留学基金委经专家评审后,预计六月底公布结果,请同学们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Q:根据疫情情况,以上时间是否还会调整?
A:国家留学基金委2月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公布的时间为暂定,如后期根据疫情情况有调整,我校将及时通知并公布。
Q:提交申报材料的内容是否发生了变化?
A:没有,根据《实施方案》,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内容没有变化。
Q:因为疫情无法参加外语考试,还能否申请?
A: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允许其先行申报,如获最终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Q:申请程序和途径有什么变化吗?
A:受疫情影响,我校暂未确定开学时间,申请项目同学应根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采取系统提交和材料电子版发送的方式进行,涉及签名的,可采用电子签名;涉及盖章的,在学校正式开学后盖章。所有纸版材料在正式开学后再提交。如果还有变化,学校会及时通知。
Q:我与外方导师如何说明有关情况?
A:建议申请人务必在申请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Q:派出有效期是否发生变化?
A:派出有效期暂时没有发生变化,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Q:艺术类项目的申报是否也发生变化?
A:是的,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研究生类)参考调整后的高水平项目申报程序。
Q:我想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也就是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渠道申报,是否也有变化?
A:部分国外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工作安排顺延,具体请查阅留学基金委网站有关说明。
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00220/20200220132945_2772.pdf
Q: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有关安排是否还会再次调整?
A: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疫情防控形势,目前我校2020度国家公派留学的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均按照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执行。如果有新的调整,学校会及时公布,请同学们关注“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各院系通知。
Q: 我有其它问题怎么办?
A: 同学们可以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李老师、董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275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