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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文科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境)交流访问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系、所、研究院):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的全球交流与合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服务于研究生指导工作的开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研究生院于2016年启动文科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境)交流访问项目,现将本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如下。各院系应依据《北京大学文科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境)交流访问项目实施办法》,提名推荐符合项目申请资格的在岗博士生导师,申报本年度该项目。已获该项目资助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资助计划

1、全校每年拟资助30名文科博士生导师赴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的短期访问和交流,访问交流期限为1-2周(按离、抵京日期计)。

2、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资助标准参考国家和学校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的经费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院系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

2、身心健康,外语水平满足交流访问的需要;

3、所指导博士生2019年已派出或计划派出合作培养,或担任我校与国(境)外有关合作培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相关学术活动的直接参与者。

三、申请材料:

(1)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境)交流访问项目申请表(含经费预算、出访工作计划);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3)本人工作证(校园卡)复印件。

请于2019年6月28前(第一批),2019年11月10日前(第二批),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423房间。

项目申报要求和材料清单,以及项目的其他相关信息,具体请见附件。

 

                                                    研究生院

相关附件
  • 北京大学文科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境)交流访问项目实施办法.docx
  • 北京大学文科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境)交流访问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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