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四史”类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四史”教育贯穿立德树人过程,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中融入“四史”学习,学校决定投入经费专项资助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四史”类研究生课程。现将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与经费支持
立项内容:在全校范围内,资助建设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相关研究生课程5-10门,每门课程资助经费2万元。
课程范围:
1.本学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
2.下学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计划开设,并纳入新开课申请和教学执行计划的新开课程。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请各学院(系、所、中心)加强动员,精心组织。
2.课程主持人(主讲教师)填写附件《2021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申请表》。
3.各学院(系、所、中心)组织对本单位申请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具体意见,按优先建设的顺序排列后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
4. 各学院(系、所、中心)请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23),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kuchuangxin@126.com,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瞿毅臻,电话62755598。
5.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立项资助情况将于2021年4月下旬公布。
三、管理办法
1. 项目建设时间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止。
(1)已经开设的“四史”类研究生课程,项目立项批准后,学校将拨付60%经费至项目负责人名下。
(2)计划开设的“四史”类研究生课程,项目立项批准并完成新开课申请、教学执行计划制定后,学校将拨付60%经费至项目负责人名下。
2022年1月,学校将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向院(系、所、中心)和研究生院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研究生院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其余40%经费。2022年11月,项目申请人应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完成报告。
2.凡未按计划进行课程建设、不按时做中期报告、无法按期开课的课程,将被视为停止此项计划,将停拨经费,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3.资助建设的课程,要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课件、习题、教材及参考书等通过校园网络或教学平台对全校师生和校外学习者开放,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资助建设的课程,开课学期应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评估。
4. 对于成果突出的项目,学校将在经费方面给予滚动支持。
四、经费使用要求
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包括复印,购置图书、文献、报刊及教学用品)、计算机使用费、印刷补助费、教学研讨及国内调研差旅费、成果鉴定费等。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日
附件:2021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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