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补评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可持续发展,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立奖优性质的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现启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的补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与名额
科学实践创新奖的设立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同时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仍须缴纳学费。
本次补评工作针对的时间段为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获奖学生将获得5000元/人的资助。各院系的名额根据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各院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在校生规模确定。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院系名称
分配名额
城市与环境学院
12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6
社会学系
6
外国语学院
16
心理学系
3
新闻与传播学院
2
政府管理学院
5
总计
70
光华管理学院与法学院则继续按照原先的配套方案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定奖学金,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两个院系一定数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荣誉性质),由两个院系在已经获得本院系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学校只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不支付奖学金金额。本次补评工作中,分配荣誉性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名额分别为:光华管理学院60人,法学院45人。
二、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秀、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此处所指硕士生是指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2012级新生)。
2.在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下学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的评定:(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或有其他损害学校声誉行为者;(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3)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4)停学、休学、出国超过(含)6个月者。
三、 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北京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各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于2012年5月31日(周四)前将《北京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推荐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版)及填写完整的《北京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表》(电子版和纸版)报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2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rszhanglin@pku.edu.cn。
3.研究生院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获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负责将奖学金划拨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并颁发荣誉证书。
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62753984咨询。
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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