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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目前,全校研究生新生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启动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单位结合通知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一、评定、录入与审核

    请教务老师务必先认真阅读《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注意事项》和《研究生奖助系统院系教务操作说明》(见群发邮件),然后登陆系统(网址为http://162.105.131.159/sgims/login.html),按相关规定与流程,在学业奖学金系统 “奖学金等级维护”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两个界面录入相关信息。今年新生的转档信息报送工作仍由研招办负责,奖助系统中不涉及新生转档信息。

    请各位老师于2012年6月8日(周五)前完成新生学业奖学金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于2011年6月29日(周五)前完成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录入完毕后请致电奖助办公室,奖助办将尽快进行经费审核,如“奖学金评定”等界面的审核标识为“y”则为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教务老师即可导出并打印《学业奖学金信息表》和《新生奖学金通知书》。

二、公示与报送

     通过审核后,各院系应分别对新生、在校生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新生的评定结果公示结束后,各院系须将《新生奖学金通知书》加盖本院系行政公章后,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学业奖学金信息表》须由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和主管院长(或主任)签字后,加盖院系行政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2109室奖助办公室。新生信息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5日(周五),在校生信息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9日(周五)。

三、  特别注意

    请各院(系、所、中心)在评定学业奖学金的过程中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1.为确保评奖工作的正常开展,请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

2.学业奖学金与校长奖学金不可兼得;

3.明确奖助工作“学校教育,育人为本”的基本导向。根据全面的培养质量观,在肯定和激励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的同时,要特别强调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性。不能把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作为唯一的评奖标准,而应以奖助工作为导向和标杆,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

    如有疑问请联系奖助办公室,电话:62753984。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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