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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助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新学期伊始,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和助教聘任工作也即将展开,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申请

无论助教岗位是否变动,请一律重新申报本单位的助教岗位数,具体规定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与申请管理办法》(http://grs.pku.edu.cn/document/20101108163859774384.doc和《关于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的实施细则》(http://grs.pku.edu.cn/document/20111213144231951749.doc),与往年不同的是,从本学期开始,文科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由原来的60人申请1个助教岗位改变为40人申请1个助教岗位,与理科课程一致。此外,选课人数低于15人的课程不得申请助教岗位。请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附件一《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申请表》,并于2012925日(周二)前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2109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grszhanglin@pku.edu.cn

二、助教聘任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批准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数聘请课程助教,实际上报岗位数不能超过学校批准的岗位数,并填写附件二《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附件三《本科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并于2012109日(周二)前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2109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grszhanglin@pku.edu.cn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提交表格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仔细核对学生姓名和学号,保持其一致性(以学籍系统为准);确保姓名输入准确,尤其注意留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姓名的准确性,以及学生姓名中出现的繁简字、异体字;已经硕转博的学生,务必填写博士学号;本科生不允许担任助教。

2.助教岗位的酬金为每个岗位800/月,按5个月/学期发放。本学期10月下旬发放当年9月、10月、11月三个月份的助教津贴;12月下旬发放当年12月和次年1月两个月份的助教津贴。请及时告知本单位担任助教岗位的学生。

3.提交电子版表格时,请将文档重新命名后同时上报。具体格式如下:

本科生助教:“本助教名单+系所号+系所名称”,例:“本助教名单+001+数学学院”

研究生助教:“研助教名单+系所号+系所名称”,例:“研助教名单+001+数学学院”。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中,助教岗位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在聘任助教时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考虑家庭贫困生,以缓解其生活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6275398462756356

特此通知。

附件一:《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申请表》

附件二:《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

附件三:《本科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293

 

相关附件
  • 附件一: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申请表.xls
  • 附件二: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研助教名单+系所号+系所名称).xls
  • 附件三:本科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本助教名单+系所号+系所名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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