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单列项目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学校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设立奖优性质的奖学金“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现启动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资格
申请者应为已经按时注册并处于基本学习年限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单列项目研究生(包括2012级研究生)。
其中,单列项目包括:金融学硕士、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金融数学与精算学应用硕士、高等教育管理硕士项目。
目前,此政策资助对象不包括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二、 资助额度与名额
科学实践创新奖的设立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同时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仍须缴纳学费。奖学金将按学期分两次进行发放。
各院系的名额根据院系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的在校生规模确定。各院系可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获奖名额在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和单列项目研究生中的分配比例。
各院系名额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院系名称
分配名额
城市与环境学院
13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13
歌剧研究院
1
工学院
3
教育学院
9
社会学系
4
数学科学学院
9
外国语学院
13
心理学系
6
新闻与传播学院
4
政府管理学院
5
总计
80
光华管理学院与法学院则继续按照原先的配套方案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评定奖学金,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两个院系一定数量的“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荣誉性质),由两个院系在已经获得本院系奖学金的学生中评选。学校只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不支付奖学金金额。本次评选工作中,分配荣誉性质的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名额分别为:光华管理学院72人,法学院46人。
三、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秀、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2.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学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的评定:(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者;(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3)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4)停学、休学、出国超过(含)6个月者;(5)有其他损害学校声誉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者。
四、 评审原则及流程
1.科学实践创新奖的评选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注重成绩,强调创新”的评选导向。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3.各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由教务老师在系统中“专项奖学金管理”中录入奖学金的获奖学生名单,导出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10月10日(周三)之前将获奖学生名单及申请表统一交至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红二楼2109室)。
4.研究生院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获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负责将奖学金下发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并颁发荣誉证书。预计将于11月底发放本学期奖学金,每人5000元。
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62753984咨询。
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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