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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社科博士助研发放模式的通知

 

为更好地落实学校相关文件和有关财务政策,20169月起,对社科博士助研的发放模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 操作变化针对社科博士助研中由导师或院系出资发放的部分。

2. 研究生院不再统一收集帐号和安排发放这部分资金,由各院系或导师按学校规定的标准,直接向学生发放,各院系无须再将导师账号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根据导师或院系的发放情况,统一向学生发放学校配套部分。

4. 每学期期末,研究生院将根据财务部的数据对助研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未达标准的,下学期停止配套,并在未来资源分配管理中加以统筹考虑。

 

 

研究生院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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