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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助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新学期伊始,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和助教聘任工作也即将展开,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申请

    请严格按照实际选课情况申报本单位的助教岗位数,具体规定参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与申请管理办法》(http://grs.pku.edu.cn/document/20101108163859774384.doc)和《关于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的实施细则(修订版)》(http://grs.pku.edu.cn/jzgz/wjhb/zy_zj/24637.htm),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规则为选课人数40人可申请1个助教岗位,选课人数低于15人的课程不得申请助教岗位。请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附件一《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申请表(2013版)》,并于2013年9月26日(周四)前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2109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grszhanglin@pku.edu.cn。

注:1、研究生院将会依照实际的选课人数对开课院系申报的选课人数进行抽查,请各院系申报人数务必真实准确;

2、如果申请助教岗位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两个及以上,请在附件一中注明具体原因。

二、助教聘任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批准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数聘请课程助教,实际上报岗位数不能超过学校批准的岗位数,并填写附件二《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2013版)》、附件三《本科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方案和助教名单一览表(2013版)》,并于2013年10月8日(周二)前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2109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grszhanglin@pku.edu.cn。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提交表格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仔细核对学生姓名和学号,确保输入无误;已经硕转博的学生,务必填写博士学号;原则上不允许本科生担任助教。

2.助教岗位的酬金为每个岗位800元/月,按5个月/学期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为10月下旬发放当年9月、10月、11月三个月份的助教津贴;12月下旬发放当年12月和次年1月两个月份的助教津贴。请及时告知本单位担任助教岗位的学生。

3.提交电子版表格时,请将文档重新命名后同时上报。具体格式如下:

    本科生助教:“本助教名单+系所号”,例:“本助教名单+001”

    研究生助教:“研助教名单+系所号”,例:“研助教名单+001”。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中,助教岗位聘任工作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在聘任助教时,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考虑家庭贫困生,以缓解其生活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62753984。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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