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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常见问题答疑(修订)》之“博士生校长奖学金”

  • 2.1 问:北京大学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依照什么办法来评审?

    答:《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5]67号)(http://grs.pku.edu.cn/jzgz/wjhb/)。

    校长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北京大学校本部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以及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在奖励之列。

     

    2.2 问: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的金额和年限是多少?

    答:校长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生活津贴每生4000元/月,同时配套学费津贴,其额度等同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年度学费。博士研究生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校长奖学金的评定。

     

    2.3 问:博士生校长奖学金是否可以与学业奖学金兼得?是否还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答: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同学不兼得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经费来源为学校统筹使用的国家拨款,学校专项经费,学费收入,导师科研经费等。学校已经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统筹至学业奖学金中,即北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中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单独发放。

     

    2.4 问:每年的校长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每次发放的金额是多少?

    答:每个学年度,校长奖学金集中发放两次,一般在注册结束后2-3周内发放至同学的农行金穗卡中:第一次约为9月,第二次为来年3月。

    第一次发放本学年度校长奖学金的学费津贴和生活津贴的50%。其中,2013级(含)以前的研究生,学费津贴以冲抵形式发放。第二次发放生活津贴的50%。发放对象为已按时注册的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同学。

    未按时注册的同学将不予发放。以后会根据各院系同学补注册情况,在每月的下旬集中予以补发。

    例:2015-2016年度,小王获得校长奖学金为58000元(学费津贴10000元+生活津贴48000元),如果小王在该年度的两个学期初按时完成注册,则2015年9月学校将给小王发放34000元(10000元+48000*50%),2016年3月将发放剩余的24000元(48000*50%)。

     

    2.5 问:如果开学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以后又补注册成功,该如何申请补发校长奖学金?

    答:完成补注册手续后,由所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老师在管理系统内提交补发奖学金的信息。对于每月20日前完成相应手续和提交补发数据的,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将于当月底安排补发,此后完成的,将于下月底安排补发。

     

    2.6 问:为什么我的校长奖学金在9月或3月没有与其他同学同时发放?什么时候才能补发?

    答:有可能是由以下情况导致:

    1.因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段报到、注册;

    2.因为已经办理停学、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校长奖学金处于停发状态。

    如果补注册成功、或已经办理复学手续并完成注册,学校将按程序安排补发。若有疑问或需要查询有关信息,可咨询院系教务老师。

     

    2.7 问:为什么我上年度获得了校长奖学金,本年度却没有获得?

    答:校长奖学金获奖名单每年进行动态调整,由各学院(系、所、中心)统一组织年度考核和评审,通过的同学可以获得下一年度的校长奖学金。

    年度考核评审工作一般在每年的6月启动。由各院系成立校长奖学金评审小组,年度考核评审以答辩、报告等形式进行,应综合考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状况和工作学习态度等各方面的情况,并本着竞争选优的原则进行。各院系须对年度考核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审核通过。

     

    2.8 问:研究生发生出国、休学、停学等学籍异动时,校长奖学金如何发放

    答:校长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学业奖学金相同,具体可参照本答疑的“学业奖学金”部分的1.8、1.9、1.10、1.11的相关内容。

     

    2.9 问:已获得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的同学,能否作为负责人或参与者申请才斋奖学金?

    答:不能。具体规定参见《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管理办法》(http://grs.pku.edu.cn/jzgz/wjhb/jlzz/17277.htm)。

     

    2.10 问:校长奖学金有获奖证书么?

    答:有。获奖新生的荣誉证书在入学后发放。通过中期评审替补上的博士生,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将集中为其补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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