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 English

关于201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201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  领取毕业证书时应携带下列各项材料:

1.      离校转单(已盖好各部门章)

2.      研究生证(不收回,按要求盖“毕业留念”和剪去一角作废。如有丢失,将按有关规定罚款40元)

3.      2003级(含)以前各级定向或委培的研究生均须出示入学协议上的委托/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的公函, 注明“同意XXX本人前来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按协议规定在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后将证书寄回原单位。

4.      委托他人领取,应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  时间和地点

学生类别

地点

注意事项

时间和地点

2003级(含)以前各级委培、定向、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院2105

办完离校转单后到研究生院

78日下午、79日全天,

2010914日以后

每周二、四上午。

其它研究生

所在院系

不用到研究生院,所在院系是最后一步。

根据所在院系的具体安排

 

 

 

附件:代领学历学位证书委托书.doc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0617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