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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0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二批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201049日《关于申报2010年度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第二批)的通知》以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的内容,研究生院已对2010517日前由各学院(系、所、中心)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复核,并最终确定了本次拟给予资助的周达等23个院系的133名研究生(名单见附件表1),另有56人需补充提交学生出访申报手续后才能确定资助资格(见附件表2),所补相关材料应于实际出访日期前交至研究生院。

请接受资助研究生按下面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受资助研究生应在回国后或本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假期除外)持下面材料到研究生院办理资助拨款手续,领取《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审批意见》。

(1)    参会总结(不少于1500字)

(2)    护照或赴港、澳、台通行证

(3)    在外参会的会议日程、论文集等相关材料(做口头报告者,必须提供有本人发言安排的会议日程)

(4)    参加暑期学校者,须提供详细课程安排、成绩单及相关证书

本学期上述手续的办理的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上午。地点:红二楼2105室

2、办理完回国报到手续后,研究生院将通知财务部将款项拨至受资助学生所在学院(系、所、中心)。学生持出访任务批件、《北京大学研究生申请学术交流资助审批表》及相关票据报销。

3、拟受资助人未按时补齐相关手续者、未成行者或逾期未办理回国报到手续者,本次资助资格将自动失效。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0-6-9


相关附件
  • 2010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二批拟资助名单.xls
  • 拟给予资助但需补交出访手续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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