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班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2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学期的具体情况,现将毕业班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预计于2010年7月毕业研究生办理提前、延长等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学籍异动手续。
2、申请学籍异动者,须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选择“学籍信息”后,点击“新增异动申请”并选择异动类型”,填写完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后打印审批表,并按表格上的程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3、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 2007级(含)以后的所有各届研究生在申请延期时,均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延长期间的学费参照上述(2)中的标准。
(4)<span times="" new="" roman','serif';="" font-size:="" 7pt;="" mso-font-kerning:="" 0pt;=""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lang="EN-US"> 住房等其它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