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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类别补充选拔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201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于5月份开展第二轮申请、选拔工作,选拔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选拔工作基本安排如下:

 

一、关于申请条件、材料要求等,参考:北京大学201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http://grs.pku.edu.cn/py/content/pynews091111.htm)。

申请、选拔对象为符合项目申请条件及以下要求、拟赴国外知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我校在校学生:

1、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生活费资助:

符合国外院校的录取条件者,并已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和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或不收取学费)证明;

已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及奖学金者,本人自愿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补充在外生活费,并自愿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2、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及生活费资助:

拟前往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者,并已取得外方录取通知、外方收取学费的详细明细表或收取学习费用证明。

 

二、本轮补充选拔网上受理时间为5515日。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者,于55-15日登录北京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系统,(http://grs.pku.edu.cn:8080/py/)填写申报信息。之前已填报者可不再重复填写,可登陆后直接修改。

然后于520-22日登陆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完成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相关说明参考http://grs.pku.edu.cn/py/content/pynews100315.htm 及有关附件(http://grs.pku.edu.cn/py/content/pynews10031504.doc)。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

1、申请者须仔细阅读“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http://grs.pku.edu.cn/py/content/pynews10031501.doc),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者应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及材料,一式两份(申请学费资助者一式三份),每份单独成套,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排好并用小燕尾夹子夹好(请勿用曲别针或加塞曲别针)。

3、上述材料一律以院系为单位,于5241200之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红二楼2201室,过期不候。

4、“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院系负责填写并完成签字、盖章,电子版内容由所在院系统一收集齐全后,打包发送至:grshefeng@pku.edu.cn ,文件名命名为“院系代码-推荐意见”。

5、材料提交后请恕不予退还,请申请者本人自行留存副本。

 

四、研究生院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后,将审核合格者的名单及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预计于6月底7月初公布并下发录取材料。

 

五、有关通知及材料可参考http://grs.pku.edu.cn/py/py_gpcg.html,并下载有关表格,也可登陆未名BBS公派留学版(CN_Scholarship)。

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何峰(6275-5598)。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0420

 

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

附件2: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附件3: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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