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7-03
2018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时,应按程序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 完成学校要求的毕业电子离校手续(具体详见http://bye.pku.edu.cn中的有关通知)。
- 研究生证(不收回,按要求盖“毕业留念”和剪去一角作废。如有丢失,将按有关规定罚款40元)
- 委托他人领取,应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 毕业生根据各院系安排的时间在院系领取证书。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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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书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到校,特委托 (身份证号 )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委托人(签名):
学号:
证件号: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