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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者年度审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北京大学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年6月初,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者应进行年度审核,以确定是否继续获得资助。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考核对象

2018-2019年度大成国学奖学金(含博士生岗位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如下:

系所名称

姓名

预毕业年月

中国语言文学系

高虹飞

201907

中国语言文学系

吴晗

202007

中国语言文学系

马英杰

201907

中国语言文学系

刘美惠

201907

中国语言文学系

陈曼菲

202007

历史学系

张晓慧

201907

历史学系

沈琛

201907

历史学系

刘芳滢

201907

历史学系

王丹妮

201907

历史学系

严世伟

201907

考古文博学院

张天宇

202007

考古文博学院

曹芳芳

202207

哲学系

石瑊

201907

哲学系

李培炜

201907

哲学系

张璟

201907

哲学系

陈静仪

201907

哲学系

汪康

201907

哲学系

郝鹏程

202107

 

 

二、年度审核流程

   1. 获奖学生填写《北京大学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年度审核评审表》(附件2),经导师审核并给出评审意见后提交所在院系教务老师。电子版命名规则:院系名称-学号-姓名,例如中国语言文学系-1601119999--张三

    2.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获资助者向评审小组汇报过去一年的学业及研究情况,专家评审委员会出具考核报告,填写审核表中的“学院评审意见”,并出具下一年度的资助意见。

    3. 各单位将评审结果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 研究生院审核院系评审结果,确定继续资助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评审者获得下一年度的资助。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2019529日(周三)前;

    2.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活动中心5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rsjzb@pk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 4

相关附件
  • 附件1:北京大学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年度总结提交学生名单(院系填写)-20190419.xls
  • 附件2:北京大学大成国学研究生奖学金年度审核评审表-201904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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