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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研究生教学部分)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做好本年度教学优秀奖(研究生教学部分)的评审工作,根据《2021年北京大学教学奖励工作通知》(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deptNoticeDetail/388562),结合研究生教学的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宗旨  
教学优秀奖本着“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奖励在教学中认真履职、积极投入、教学质量高、效果好的教师。
二、奖励办法
2021年将评选研究生教学优秀奖45人(含医学部5人),每位获奖者奖励2万元。本奖励将记入获奖者个人档案,作为教学人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职业操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积极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至少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积极进行课程建设,坚持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注重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培养学生的思维和能力,获得较高的教学评价。
(三)研究生教学优秀奖评选对象为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的一线教师、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均承担有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原则上,必修课程的评估结果在院系所有必修课中排名前50%,选修课程的评估结果在院系所有课程中排名前50%。
四、申报程序  
1.    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提交相关信息;填写附件中的表格《近三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附件1)。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教学奖励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
方式一:申报网址:http://162.105.209.84/bdjxjlsbxt,用户名和密码与校内门户相同。
方式二:登录校内门户——搜索“教学奖励”,点击跳转到教学奖励系统。
2.    各院(系)在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审核评议通过后,写出推荐意见。
3.    每个院系推荐0-3人,并填写《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推荐超过1人的,请注明推荐排序。
4.    4月29日之前,各院系完成审核评议和推荐工作,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423房间),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grsqyz@pku.edu.cn。
五、评审时间安排
5月3日-5月16日,研究生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月14日-6月30日,教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
7月1日-7月30日,报请学校审议通过并发文公布教学奖励名单。
五、联系人
瞿毅臻(办公室地址,新太阳423房间;电话:62755598,邮箱:grsqyz@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近三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附件2:《教学奖励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3:《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相关附件
  • 附件1:近三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docx
  • 附件2:教学奖励系统操作说明.docx
  • 附件3: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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