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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研究院):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经院系申报、研究生院评审,产生2023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立项结果(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原则上应采取线下方式举办,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项目举办前与研究生院联系说明情况。

二、各单位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筹备、组织,妥善安排项目各环节,保障项目实施效果,并同时做好项目的对外宣传工作。

三、各单位使用项目经费应符合学校财务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按“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在规定的列支款项范围内使用,并合理掌握经费使用进度,保证经费的按期充分执行。

四、项目完成后一个月之内,各单位应提交工作总结及经费决算(书面及电子版),同时做好项目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62755598,邮箱:grspy@pku.edu.cn)

医学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2801405,邮箱:tsgs@bjm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3419

 

相关附件
  • 2023年度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立项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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