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北京大学“博士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研究院):
为给在校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促进学术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2024-2025学年研究生院启动“博士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短期研究和访问。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学校拟资助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国(境)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与博士论文课题相关的短期研究,出访时间为1-6个月。分两个派出批次,分别为:2024年秋季学期派出、2025年春季学期派出。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旅费、签证(注)费和在外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参考国家公派留学相应标准。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档案在我校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3、提交申请时已完成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在外研究时段一般为学制内非毕业学期。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
5、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雅思(学术类)6.0分及以上;
(3)托福 90 分及以上;
(4)GRE 成绩 1280 或 310 分及以上;
(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
(6)“全国 CET 六级考试”550 分及以上;
(7)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8)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6、身心健康。
7、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或国外院校已经给予生活费资助者。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本人“校内门户”→“信息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国际交流”栏目下点击“短期访学”→点击“提交新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申请信息→点击“保存”后“提交”并打印《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
2024年秋季学期派出,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7月9日—9月10日;
2025年春季学期派出,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0月8日—12月10日。
2、预计2024 年秋季学期派出的申请人将本通知第四项“申请材料”中要求的相关纸质材料于2024年9月10日前交至本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处。预计2025年春季学期派出的申请人将本通知第四项“申请材料”中要求的相关纸质材料于2024年12月10日前交至本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3、各院系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相应派出批次的选拔,推荐时请从申请人思想品德、学术水平、今后发展方向、外语能力及本单位学科建设等方面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在《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中详细填写。
4、2024年9月23日前,各院系完成2024年秋季学期派出的被推荐人材料审核,2024年12月23日前,各院系完成2025年春季学期派出的被推荐人材料审核。如有1名以上候选人,应在“学术交流管理”系统中录推荐顺序,连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学术交流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燕园大厦1308室)。
5、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各批次资助名单。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按下面要求准备材料,一份单独装订。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审批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生成并打印)。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
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
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3、国外导师的简历
内容应包括:导师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5年来的主要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篇幅不超过2页。
4、英文研究计划
内容应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须由双方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篇幅不超过3页。
5、学费/费用证明
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则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则可不再单独提供。
6、一位本领域专家(非申请人导师)的推荐信
7、成绩单复印件:包括硕士、博士阶段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派出有效期
受资助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出发有效时间分别为:
1、2024年秋季学期派出: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月12日;
2、2025年春季学期派出:2025年1月13日至6月30日。
逾期未成行者,视为放弃本次资助资格。
六、派出管理
1、受资助研究生在外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在外管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2、受资助研究生,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资助”。
3、受资助研究生应按期回国完成学业。回国前,应完成由对方导师填写的在外研究评估表,回国后,持护照、评估表和在外研究学习期间的总结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总结内容应能全方位反映在外研究学习研究经历和生活体验,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4、回校报到手续齐全且审核合格的,视为完成出访任务。
七、注意事项
1、申请对外联系过程中,务必请与对方说明“获取邀请信只是能否最终获得资助的一个必要条件”,以免影响今后的联系。
2、各单位应保证申请人未同时申请其它派出项目。
3、 项目经费使用应严格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涉及出访等事宜的,还须遵守外事及国际合作部的有关规定。
咨询邮箱:grspy@pk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