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为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化和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的育人功能,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校决定专项支持高水平研究生课程建设。现将2025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与经费支持
对已经开设并具有一定教学基础、课程教学效果较好的课程的改革、建设予以资助,支持通过优秀教学团队培育、前沿教学内容和先进教学方法应用、高水平教材建设等方式加强课程建设。立项资助范围包括:
1.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基础核心(专业必修)课程;
2.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内容、教学技术、评价方式和课程形态等教学改革的研究生课程;
3.跨学科与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研究生课程;
4.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类研究生课程;
5.留学生全英文培养项目的研究生课程;
6.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研究生课程;
7.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体育、美育、创新创业类研究生课程;
8.课程思政示范院系重点建设的课程思政类研究生课程。
课程建设资助额度为每门课程2万元,对于课程建设成果突出、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项目,将作为重点建设课程在经费方面给予增量支持。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请各学院(系、所、中心)认真规划,精心组织,鼓励和支持全院教师积极申报,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
2.课程负责人填写《2025年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申请表》(见附件)。
3.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本单位研究生教学整体安排和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情况,组织对本单位申请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具体意见,并按优先建设的顺序排列后申报。每个院系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总数不超过4项。
4.各学院(系、所、中心)请于 2026年2月27月前 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燕园大厦1308室),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rspy@pk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5.研究生院根据各院(系、所、中心)提交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并公布立项及资助结果。
三、管理办法
1.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项目经费将分两次拨付,立项批准后,学校将拨付60%经费至项目负责人名下。
2026年底前,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向院系和研究生院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研究生院将根据课程建设中期评审结果拨付第二笔经费。
2027年底前,项目申请人应向院系和研究生院提交项目结项报告,研究生院组织课程建设结项汇报,并对课程建设情况做整体评估。
立项课程建设评估不合格的,将影响其所在院系下一年度的课程建设立项申请。
2.凡未按计划进行课程建设、不按时做课程建设中期报告及不按时完成课程建设结项的,将被视为停止此项计划,相关部门将停拨经费,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影响其所在院系下一年度的课程建设立项申请。
3.课程上网和评估。凡学校资助建设的课程,要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课件、习题、教材及参考书等通过校园网络或教学平台对全校师生和校外学习者开放,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学校资助建设的校内课程,须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评估。
四、经费使用要求
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可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包括复印,购置图书、文献、报刊及教学用品)、计算机使用费、印刷补助费、教学研讨及国内调研差旅费、成果鉴定费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院系在审核中应重点考虑课程已有教学基础及课程教学质量,结合研究生培养需求及学科特点,将推荐课程纳入课程体系建设中,激励教师开好相关课程或可持续地建设好此类课程。
2.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能力。近两年已经获得课程立项资助的老师,以及已到退休年龄的老师,申报课程建设立项不予资助。
培养办公室联系人:瞿老师,董老师 电话:62755598 邮箱:grspy@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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