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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猛主讲才斋讲堂第171讲:国家的政治哲学:从韦伯视角出发的思考

在风起云涌的现代社会,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国家这一概念?在纷繁复杂的政治现象面前,有关政治哲学的探讨又具有怎样的哲学价值?2019年2月28日晚,才斋讲堂系列学术讲座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第一讲的课堂上,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元培学院院长李猛从韦伯的视角出发,重溯欧洲的政治理论脉络;在梳理马基雅维利、博丹、霍布斯和卢梭有关国家理论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有关国家的政治哲学意涵。

李猛主讲才斋讲堂第171讲

首先,李猛教授介绍了韦伯对于国家概念的理解。在韦伯看来,现代国家并不是由希腊城邦等早期国家演变而来,而是在既定地域范围内通过“理性的制度化经营”对“合法暴力进行垄断”的“政治性组织”。国家这一复杂而有趣的概念中涵盖了“合法”与“暴力”、“制度化经营”与“支配”两对基本张力,凝结着韦伯对于现代社会的思考。

讲座现场

接着,李猛教授结合欧洲的政治理论脉络,从韦伯的视角出发阐释了国家概念演变发展的事实:作为现代国家理论家的马基雅维利颠覆了传统的政体理论,认为国家是获取和维持的对象,好的法律和军队是国家存在最主要的基础,两者之间存在着循环与张力;博丹超越了马基雅维利高度人身化的国家概念,提出“主权”这样一种国家中绝对和永久性的权力,并进一步区分出“主权者”与“官员”、“合法政府”与“领主政府”之间的差异;霍布斯认为社会契约是自然状态得以发展成为政治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主权国家作为共同权力赋予自然状态中的群众代表主权者的权利,国家暴力即为合法性主权权利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卢梭主张区分主权与政府的差别,但是这一区别的基础和焦点仍然是美国国家理论所探讨的核心问题。

现场提问

最后,李猛教授就中国与西方国家在现代国家建设中的差异、民族主义发展对国家概念的影响以及政治哲学与政治理论及思想的差别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指出作为政治哲学三种形态之一的国家理论并不能回应人类生活的全部问题,在宗教、文化和政治重新向封闭化方向发展的进程中,借由国家逻辑和概念结构的政治哲学探讨,有助于我们重新检视政治与人性的关系,为未来寻找更多的政治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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