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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2019年3月5上午,研究生院在光华管理学院老楼202教室组织召开了“北京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张庆东、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张东晓、副院长王天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贾爱英以及各学院(系、所、中心)的院长(主任)、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主管院长(主任)和研究生教务老师等约12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王天兵副院长主持。

张东晓常务副院长首先就研究生招生形势和近期工作要求做了报告。张东晓常务副院长分析了我国教育领域外部和内部环境的一系列变化,剖析了近期全国研究生招生领域的若干现象,重点强调了招生管理工作的八项基本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详细介绍了研究生院近期将重点推进的工作。张东晓常务副院长特别指出,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位、决策科学、制度落实、管理细致,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图1:张东晓常务副院长报告研究生招生形势和近期工作要求

 

贾爱英主任详细讲解了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特别强调:第一,在复试过程中,考察内容要全面,面试程序要规范,评价体系要科学,评审标准要统一,坚持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第二,要严格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工作,并妥善整理、保管有关材料第三,要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复试阶段有笔试环节的院系,认真做好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和安全保密工作;第四,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

随后张庆东副书记和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党纪、政纪、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与招生工作纪律相关的条文,结合实际案例从“政策”“程序”“规则”“公平”“纪律”五个方面分析了招生重点环节的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按照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和研究生院将加强招生重点环节的巡查和抽查,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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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张庆东副书记强调工作纪律

 

王天兵副院长最后强调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科学选拔人才,严守纪律要求,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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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王天兵副院长主持会议并强调工作要求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的进度安排,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预计于3月底前完成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预计于4月中旬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预计于5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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