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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主讲才斋讲堂第201讲:消费地原则与增值税地区间分享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长期以来,按照生产地原则在地区间分享增值税,加剧了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关于增值税的税收原则的讨论一直是各界所关注的热点话题。2021年3月25日晚的才斋讲堂系列讲座上,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刘怡教授介绍了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问题,对不同原则下的增值税产生的结果进行了对比,并对未来的税制改革方向进行了展望。

首先,刘怡教授介绍了我国当前的产业结构、税制结构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产业结构联系到相应的税制结构,而税制结构与经济增长关系密切。但税收和经济的联系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因为诸如二手房交易、商品进口等不产生计入GDP的新增价值会造成二者之间增长趋势的差异。从中国现行的税制体系来看,政府当前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货物和劳务税,其中增值税占比最高。


        然后,刘怡教授介绍了当下存在的财税竞争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财税竞争是导致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之一。以霍尔果斯为例,由于其拥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入驻;而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也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来吸引企业和人才。政府的实践表明,优惠的财政政策将有助于吸引投资的落地。

最后,刘怡教授进一步介绍了税收分享原则与地方性公共产品有效供给问题。她以手机的生产和消费、租车的服务与消费为例,介绍了增值税在地区政府之间的分享原则。我国当前采用的增值税税收原则为生产地原则,即商品或劳务在哪国/地区生产,增值税就归属于该生产地。在这种原则下生产会为政府带来税收,但消费却不能为企业带来税收,因此政府会重视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从而形成了我国当下以生产为核心的经济组织形式,同时也带来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她认为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在增值税征收过程中采用消费地原则——即商品或劳务在哪国/地区消费,增值税就归属于该消费地,这种改革方向将有助于地区间财政收入差距缩小,同时也将有助于消除地方市场割裂,促进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讲座激起了同学们对增值税问题的兴趣。在交流和互动环节, 同学们就增值税向消费地原则的改革可能带来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折中的方法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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