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与学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3
各院系、学位分会: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2020年10月23日和2021年1月15日召开两次会议审议学位。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202010批次工作安排
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完成答辩审批工作;受理重新申请学位工作(需重新答辩者须在院系规定的接收学位论文截止日期之前办理重新申请学位手续)。
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各学位分会报送学位授予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
二、202101批次工作安排
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完成答辩审批工作;受理重新申请学位工作(需重新答辩者须在院系规定的接收学位论文截止日期之前办理重新申请学位手续)。
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各学位分会报送学位授予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系、学位分会按照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做好学位论文审查、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将本单位的安排及时通知到相关导师、应届毕业研究生及其他学位申请者。未按以上时间要求完成者,当批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不能审核其学位。
同时,请单位分管负责老师认真审核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情况,有问题及时与培养办公室沟通,妥善处理。2021年1月毕业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须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