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与学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各学科分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尽可能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深造和就业的影响、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毕业生的学位审核工作分两个批次开展。对能够按期完成学位申请和审核各环节工作的,学校将于7月3日 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对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期完成的,学校将于8月14日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
一、第一批次工作安排
6月15日下午5:00: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工作截止;受理重新申请学位工作截止(需重新答辩者须在院系规定的接收学位论文截止日期之前办理重新申请学位手续)。
6月22日下午5:00:各学位分会报送授予学位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工作截止。
7月3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7月3日-6日:研究生院将学位证书发放给院系,院系组织将证书发放给学生。
二、第二批次工作安排
7月30日下午5:00: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工作截止;受理重新申请学位工作截止(需重新答辩者须在院系规定的接收学位论文截止日期之前办理重新申请学位手续)。
8月6日下午5:00:各学位分会报送授予学位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工作截止。
8月14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8月14日-16日:研究生院将学位证书发放给院系,院系组织将证书发放给学生。
三、其他相关安排
1.请各院系认真审核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情况,有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公室沟通,妥善处理。
2. 重新申请学位审批工作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学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填写完申请人相关内容后,将《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科研情况统计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给院系教务老师,教务老师通过邮件等方式请导师、院系主管领导、所在分会主席审核,汇总所有批复邮件并以“学生姓名+重新申请学位”为标题将汇总邮件和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学位办公室(ysh@pku.edu.cn,chenqiuyuan@pku.edu.cn)。通过审核后,学位办公室将在管理系统中标记并回复邮件告知教务老师。正式开学后,院系再补交纸质材料。
3.学校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抽评工作相应延后,申请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审核学位的博士生提交抽评论文的截止时间分别延至4月30日、6月3日。
4. 凡是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必须要上学位分会,由学位分会根据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科研能力、评阅答辩等方面,综合考量和审议是否授予其学位。
5.各学位分会报送授学位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包括:①分会报告书②分会会议记录③各类授予学位名单和可补授资格名单。
请各院系、学位分会按照以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学位论文审查、评阅、答辩和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等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将本单位的安排及时通知到相关导师、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学位申请者。请各单位在工作中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位办公室沟通,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疫情对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
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