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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7期:北京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全面展开

    北京大学2016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于2016年3月12、13日全面展开。参加本次考试的,除采用普通招考制招收博士生的院系外,还有部分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院系。考试期间,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龚旗煌院士、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周有光、保密办公室主任刘旭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廖晓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到考场巡视,对有条不紊的考务组织工作和严肃井然的考场秩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16年,北京大学进一步推进了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的工作,共有32个院系试行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占全校招生单位的94%以上。这些院系在《北京大学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指导下,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本院系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并明确提出了对申请者的具体要求。本学期以来,已有近20个院系完成了材料初审并正陆续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其余院系的材料初审工作也将于近期完成。学校要求院系全程记录审核过程,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我校还建立了多级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进行。

    今后,北京大学将进一步完善“申请-考核制” 招生办法,继续稳步推进“申请-考核制”在我校的全面实施,通过不断健全科学公正的选拔机制,发现和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

(资料来源: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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